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中心小学大宗食材供货项目二次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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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9-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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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中心小学
 
大宗食材供货项目二次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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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中心小学拟对食堂大宗食材供货项目二次公开招标,欢迎栖霞区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采购配送中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形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迈皋桥中心小学大宗食材供货项目二次招标。
 
三、项目要求
 
(一)配送期限: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0日。
 
(二)付款方式:每月一次。
 
(三)服务对象:本次招标涵盖五个校区:
 
迈皋桥中心小学、中电颐和家园小学、丁家庄小学、丁家庄第二小学、青秀城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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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人要求
 
1. 资质要求:为栖霞区食堂大宗食材集中采购配送中标单位。(江苏润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有限公司;南京苏先食食品有限公司;南京霞港百货有限公司;南京慧思果农副业产品有限公司;江苏省苏食肉品有限公司;南京润泽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南京丰浩华蔬菜配送有限公司;江苏雨润菜篮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 供货要求:为栖霞区中小学食堂大宗食材中标产品,中标报价。 
 
3.日常服务要求: 
 
①由专业冷藏车为学校配送食材; 
 
②配送食材符合学校要求的品质,不符合要求的无条件退换货;
 
③根据学校要求准时准点送到,按要求规范验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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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投标文件签署和份数  
 
(一)编制须知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下列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相应的回答。
 
2、招标人不接受电话、传真等形式的投标。
 
(二)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不得有缺项和漏项,否则作废标处理,所有材料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投标文件目录。
 
2、投标人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营业执照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4、投标人认为需加以补充或说明的其它内容。
 
5、2018—2020学年栖霞区中小学食堂大宗食材供货企业中标通知书或中标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内容确认规定
 
1、投标文件分为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并注明“正本”和“副本”字样。正、副本密封袋中。袋口加贴密封条并在封条处加盖单位公章。
 
2、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
 
3、投标文件一经递交原则上不允许有加行、涂改,但可撤回。
 
六、投标文件递交
 
(一)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8月30日8:30前。
 
(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迈皋桥中心小学二楼会议室
 
(三)联系人及电话:闻银敏   13851887308。
 
七、开标
 
(一)开标时间:2018年8 月30日9:00 
 
(二)开标地点:迈皋桥中心小学二楼会议室
 
八、评标
 
(一)根据招标项目特点,由学校有关部门根据栖霞区中小学大宗食材二次招投标办法组建评标小组。
 
(二)评标工作的基本准则。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利益;
 
2、保护招投标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实现招投标人的利益;
 
3、客观、公正、公开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4、评标小组成员对其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5、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评标活动,否则废除其投标书。
 
(三)评标办法
 
根据中标单位报价、服务经验、业绩等多项综合评比。
 
九、中标
 
(一)中标通知
 
1.评标结束确定中标后,招标人将通知中标的投标人签订合同。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入档封存,概不退还。
 
3.未中标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退回投标保证金,不再另行通知。
 
(二)履约保证
 
1、投标人不得串通投标,否则其投标书视为无效标书。
 
2、中标人不得转让中标项目,否则将失去取得合同的资格。
 
(三)合同签订
 
1、中标人从收到中标通知的十五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合同主要条款见招标书项目要求主要内容。
 
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其它相关事宜另行约定。
 
十、投标文件有效期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具有与合同相同的有效期。其它投标文件在招标人与中标的投标人签订合同后,自然失效。
 
 
 
                            南京市栖霞区迈皋桥中心小学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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